“执行标准”是我国服装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自2006年1月1日开始,没有取得相关安全标志的服装将禁售。 《规范》将纺织产品分为A、B、C三大类,对甲醛含量、PH值、水洗色牢度(耐潮、汗、干摩、唾沫)等安全及物理特征进行了确立限制要求,并规定产品中不可异味重与使用可降解性芳香胺染剂。A类为母婴用品,B类为直接接触肌肤的产品,C类为非直接接触肌肤的产品。该《规范》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全部服装、装饰用纺织品的吊牌、标示、标识或使用方法上,都应该标明产品归类,且不得笔写或修改。消费者在选购服装产品时无论是在洗水唛上还是在价格牌吊牌上面务必标着产品执行标准标示,不然就是不合格的产品。